一、什么是职业核心能力?
职业核心能力是人们职业生涯中除岗位专业能力之外的基本能力,它适用于各种职业,能适应岗位不断变换,是伴随人终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德国、澳大利亚、新加坡称为“关键能力”,在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,也有人称它为“关键能力”;美国称为“基本能力”,在全美测评协会的技能测评体系中称为“软技能”;香港称为“基础技能”、“共同能力”等等。
1998年,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《国家技能振兴战略》中把职业核心能力分为8项,称为“8项核心能力”,包括:与人交流、数字应用、信息处理、与人合作、解决问题、自我学习、创新革新、外语应用等。
从其内涵和特点分,职业核心能力可分为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两大类:
方法能力是指主要基于个人的,一般有具体和明确的方式、手段的能力。它主要指独立学习、获取新知识技能、处理信息的能力。方法能力是劳动者的基本发展能力,是在职业生涯中不断获取新的技能、知识、信息和掌握新方法的重要手段。职业方法能力包括:“自我学习”、“信息处理”、“数字应用”等能力。
社会能力是指与他人交往、合作、共同生活和工作的能力。社会能力既是基本生存能力,又是基本发展能力,它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特别是在一个开放的社会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。职业社会能力包括:“与人交流”、“与人合作”、“解决问题”、“革新创新”、“外语应用”等能力。
二、怎样培训职业核心能力?
职业核心能力培训的教学宗旨是:以职业活动为导向,以职业能力为本位。必须通过职业活动(或模拟职业活动)过程的教学,通过以任务驱动型的学习为主的实践过程,在一定的知识和理论指导下,获得现实职业工作场所需要的实践能力。
职业核心能力的培训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或理论系统的教学,其教学目标不在于掌握核心能力的知识和理论系统,而在于培养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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